维基体育越城区陶堰街道泾口村工业园区内一幢2楼的绍兴龙利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每天作业时废气直排,并且喷漆时油漆味很重,该情况已有三四年。此事向督察组反馈,白天情况虽然好转了,但该厂晚上18、19点在偷偷排放废气。
1.绍兴龙利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泾口村永盛工贸园区内,该公司2022年1月与绍兴再升园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用于做装箱及成品出货仓库。经现场调查,绍兴龙利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现场无生产、无喷漆加工作业,并不存在油漆气味,现场有少量员工负责将宠物玩具成品装箱及存放。经对永盛工贸园区其他企业进行摸排走访,未发现涉油漆类企业,也不存在油漆气味。8月14日,经夜间走访,厂区内有员工在进行成品装箱作业,现场无排放废气现象。
2.经查,2021年此地承租企业为马飞家具厂,生产家具涉及烘干等工艺,有油漆味。该企业因粉尘未集中收集被陶堰街道应急办查封,并于当年搬离陶堰街道。
陶堰街道将举一反三,组织开展相关涉气企业全面摸排,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废气排放企业。对前期已经发现并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不反弹,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柯桥区安昌街道白洋村内的绍兴皇家门业有限公司,环保设备不合格且过期,活性炭也没有处理方案,生产时有刺激油漆味产生,该公司主要生产木头柜子,在给毛坯刷漆时没有环保设备,油漆味会飘散到空气中,同时存在少批多建的问题,危废物也没有进行有效处理,公司台账不准确。
1.绍兴皇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浴室柜5万套、木门6000扇、线万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绍兴皇家门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浴室柜生产,2017年由绍兴新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废气处理设施,2019年根据自行验收整改要求,投资25万元对废气处理设施实施升级,由成都海权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装,处理工艺为“水喷淋+过滤+等离子”三级处理,但目前属于低效VOCs治理设施。处理工艺未涉及活性炭吸附,不涉及过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信访事项。
2.企业环评审批主要产污设备喷漆房2间,实际建设2间(底漆喷漆房×1、面漆喷漆房×1),符合环评审批要求。企业喷漆作业均在喷漆房内实施,现场也未发现露天作业现象。
3.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漆雾渣、喷胶渣(危险废物代码:900-252-12)及废油漆桶(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均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17年6月,喷漆生产线建成并投运,开始产生废油漆桶及漆雾渣、喷胶渣等危险废物。2017年10月18日处置漆雾渣、喷胶渣1吨,废油漆桶0.22吨。2020年9月8日处置漆雾渣、喷胶渣1吨。2021年11月25日处置漆雾渣、喷胶渣0.56吨。2023年8月5日处置漆雾渣、喷胶渣0.386吨。
4.根据危废台账及转移联单数据统计:2017以来,该企业共产生漆雾渣、喷胶渣3.032吨,累计处理2.946吨,暂存0.086吨。共产生废油漆桶0.602吨,累计处理0.22吨维基体育,暂存0.382吨。危废台账存在填写栏目错位、计量单位不统一等问题。尚未处置的危险废物均暂存在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内。
1.对企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推进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根据《柯桥区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要求,升级改造高效VOCs治理设施,提升喷漆废气处理效率,改造工作计划于9月底亚运会前完成。
3.实施原辅材料替代。对喷漆生产设施改造,水性、溶剂型喷漆房分开设置、独立运行,按照《关于要求开展家具行业产业集群废气综合整治的通知》和《柯桥区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相关要求,加大低VOCs含量水性涂料替代比例,整体替代比例达到70%以上,从源头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头替代工作计划于9月底亚运会前完成。
4.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及时协调转移处置超期存储的废油漆桶危废。同时指导企业掌握危险废物台账填写要点,提高台账记录准确性、有效性。
5.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重点对涉气企业开展检查,检查企业使用低效VOCs治理设施、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等情况,积极维护辖区内环境质量。
反越城区汤公路西堰村二帝殿右手边有一家人造树脂盆厂和喷漆厂(无厂名),无证无照经营,存在废气、粉尘污染,该情况已有三年。
1.信访件反映的两家企业为陶某良木雕厂(暂名)和赵某良卫浴厂(暂名),陶某良木雕厂(暂名)经营业务为加工木雕刻品,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赵某良卫浴厂(暂名)经营业务为生产加工卫浴产品,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2.陶某良木雕厂(暂名),现场生产设备为3台数码木雕机,1台立式单轴镂铣床,现场未安装废气处理设备和除尘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为木器加工,无废气产生。现场堆放有废弃油漆桶,有明显生产痕迹,也可闻到异味。地面有较厚的粉尘。赵某良卫浴厂(暂名),现场生产设备为6台搅拌机,2只烘箱,现场未安装废气处理设备和除尘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搅拌、压模、烘干、打光、成品,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烘箱内温度较高,可闻到油漆味。地面有较厚的粉尘。
1.斗门街道立即对两家企业进行取缔,目前两家企业的生产原料、加工设备、成品已全部拆除、搬离。
2.斗门街道将发动三支队伍,聚焦三类点位,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全面整改。
越城区马山镇永福地板厂里白天晚上总是飘来一股刺鼻的油漆味,影响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
1.信访件反映的绍兴市永福地板厂厂区目前主要作为出租园区对外租赁,共有七家租赁单位:(1)许某勤免漆家具加工厂(暂名)无营业执照,经营业务为木制品及免漆家具的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十八条,该企业不涉及涂料工艺,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任某苗免漆家具加工厂(暂名)无营业执照,经营业务为木制品及免漆家具的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十八条,该企业不涉及涂料工艺,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3)废旧塑料泡沫回收点(暂名)无营业执照,经营业务为废旧塑料及泡沫的压缩粉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九条,该企业生产工艺为非金属废料破碎打包,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4)废旧塑料尼龙袋打包回收点(暂名)无营业执照,经营业务为废旧塑料尼龙袋打包分类回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九条,该企业生产工艺为非金属废料打包,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5)绍兴建与包装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经营业务为木制包装箱制作及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十七条,该企业生产工艺不涉及涂料工艺维基体育、电镀工艺,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6)周某杉木材切割厂(暂名)无营业执照,经营业务为木材切割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十七条,该企业生产工艺不涉及涂料工艺、电镀工艺,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7)张某山五金仓库主要用作五金器材堆放的仓库使用。
2.经现场调查核实:(1)许某勤免漆家具加工厂(暂名)、任某苗免漆家具加工厂(暂名),现场设备有切割机,生产原料为免漆板、白乳胶(水性),生产工艺为免漆板切割、免漆板胶合工艺,现场未发现油漆加工作业,现场感官无油漆味。(2)废旧塑料泡沫回收点(暂名),现场设备有破碎机、压缩设备维基体育,主要工序为废旧塑料及废旧泡沫的机械粉碎与压缩,现场未发现油漆加工作业,现场感官无油漆味。(3)废旧塑料尼龙袋打包回收点(暂名),现场设备有压缩打包机,主要工序为废旧塑料袋的分类、打包,现场未发现油漆加工作业,现场感官无油漆味维基体育。(4)绍兴建与包装有限公司,现场设备有切割机,经营业务为木制包装箱制作及加工,现场未发现油漆加工作业及痕迹,现场感官无油漆味。(5)周某杉木材切割厂(暂名),现场设备有切割机,经营业务为木材切割加工,现场未发现油漆加工作业,现场感官无油漆味。(6)张某山五金仓库,现场未有生产作业痕迹,现场感官无油漆味。
1.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五家经营点于2023年9月2日前补办相关经营手续,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对逾期未整改或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马山街道将予以清退处置。
2.马山街道将对辖内出租园区做好摸排工作,结合“园中园”“厂中厂”整治行动,提高整治成效,巩固整治成果。
诸暨市白毛尖垃圾填充场污染问题,导致大地塔村每天都散发着臭气,已持续多年,村田的泥土又黑又臭,井水也发臭变浑浊,村子的水库池塘经常死鱼。
1.诸暨市白毛尖垃圾卫生填埋场,始建于1989年。经2001年扩容改建,填埋场(一期)库容达到109万立方米,2019年12月完成封场。2013年,诸暨市人民政府启动实施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二期),库容达到285万立方米,配套新建400吨/天的渗滤液处理厂,于2017年投入运行。为进一步提升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填埋场先后实施了渗滤液处理厂技改扩容、应急处理等项目,目前渗滤液总处理量达到2050吨/日,处理后废水经专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相关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2020年年底以来,填埋场仅作为建筑装修垃圾应急填埋场使用,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2.大地塔村,实为诸暨市浣东街道太和村大地塔自然村,已于2017年全部完成拆迁。
3.现场检查时,填埋场、原大地塔村附近均未闻到明显异味维基体育。2023年8月14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委托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对填埋场厂界、浣东街道太和村敏感点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恶臭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查阅2023年以来填埋场自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达标。
4.现场检查时,原大地塔村未发现泥土发臭的情况。2023年8月14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委托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采样,目前土壤检测结果尚未出具。查阅2019-2021年填埋场周边土壤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限值要求。
5.现场检查时,填埋场雨水沟有混浊废水排出,经查为场区内部清洗道路、沟渠时产生的冲洗废水。2023年8月14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对雨水沟、下游渠道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氨氮指标超过《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限值要求。因大地塔村已拆迁,村内已无水井。2023年8月14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对原大地塔村附近渠道、水塘检查发现,水质感官良好,均未发现有死鱼现象。经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要求。
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已于2023年8月17日对填埋场厂区内道路、沟渠冲洗废水外排行为立案调处,同时督促进一步加强场区地表、沟渠等雨水、保洁冲洗水的巡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建设集团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积极做好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距离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不到100米处,有一修理厂,未经环保审批,维修车辆。各种污染物随意堆放倾倒,导致路面、地下水以及周围环境空气污染严重。
1.信访件反映修理厂为绍兴市上虞区明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处厂房和配套房屋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记载宗地面积为1888.81㎡,其中2.81㎡为道路预留地,确权面积为1886㎡,用途为工业;登记房屋5处,分别面积223.96㎡、6.37㎡、205.93㎡、224.54㎡、42.14㎡,合计登记面积702.94㎡,用途为仓储。该修理厂已取得二类汽车维修资质和营业执照;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需经环保审批。该修理厂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无需进行相关环保审批。
2.经现场踏勘,未发现有污染物随意堆放倾倒和污染周边路面、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周边公路整洁无污染。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工作人员于8月14日上午11时左右分别对厂界环境空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厂房内存在少量塑料包装、纸箱等废弃物和修理设施设备、汽车零部件随意堆放的情况。
1.上虞区交通运输局责令公司立即开展厂房内环境卫生清理整顿,已于8月15日完成清理。
2.上虞区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该类企业的巡查检查,防止汽车修理行业破坏、污染环境卫生的现象发生。
距离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不到50米处,有分散的木材市场,存在20余年,该经营场所未经规划审批,无任何合法手续,内有锯木厂,切割木材产生的噪音及粉尘无任何防护措施以及处理设施,造成周围居民生活、生产严重影响,对空气指数,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1.东关街道办事处附近的木材市场位于镇西路西侧马家桥村 集体所有的土地上,面积约850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木材零售等。
2.经核查,此木材市场是马家桥村上虞越马建材超市(总面积22074平方米)的一部份,于2002年3月由原上虞市发展计划局审批立项,原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明确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规划用地审批手续齐全。马家桥村于2003年建成该木材市场,并以一年一租的形式出租给5户承租户, 分别为:宝宁木器厂、新灿木材经营部、永祥木材店、生丰木材店、海达木材商店,5户承租户均办理了营业执照。
3.经现场检查,该处木材市场,主要为昼间仓储经营使用,未发现锯木厂,现场无切割木材情况。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对该木材市场无组织颗粒物和噪音进行监测,报告显示均符合要求,即无组织颗粒物不大于1.0毫克/立方米,昼间噪音不大于60分贝(交通噪音不大于70分贝)。
1.经排查,暨南街道洋湖村宣家墙村范围内无采石场,仅发现位于暨南街道洋湖村宣家墙弄276号的诸暨市链之园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因2#厂房建设需要,正在对用地范围内的部分山体进行边坡治理。
2.经查,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已办理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因地块交付时有部分山于建设用地范围内,该公司便进行了开采平整作业,目前已清理石料方量约50余方,均堆放在现场,后续将用于厂区内部道路建设,未发现石料外运情况,作业范围也未超出出让用地范围。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该行为属“工程采矿”情形,无须办理出让登记。同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厂房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现场检查发现该施工工地已设置围挡喷淋、裸土覆盖等措施,但边坡治理时未采取湿式作业,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1.诸暨市链之园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配备雾炮机,减轻边坡治理作业时的扬尘影响,并于8月底前完成边坡治理作业。
2.暨南街道已要求该项目施工场地严格落实“8个100%”扬尘管控要求,同时开展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排查力度,确保各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